今年以来,千阳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深化作风建设。乡村振兴工作启动以来,县委第一时间向65个行政村选派195名政治素质过硬、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组成65个驻村工作组驻村开展工作。今年3月,结合“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县纪委监委对65个工作组开展2轮督导检查,督促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真抓实干,推动63个市县重点项目良好开局,确保班子不散、力度不减,平稳接续乡村振兴。
聚焦监督专责。持续加强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的监督。4月底,由县级领导带队,县纪委监委联合组建七个督查组,聚焦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及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一线,督促指导镇村理思路、解难题、谋发展,确保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拓宽线索渠道。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平台作用,采取网站公示举报电话、在镇村张贴举报电话公告、入户发放举报电话名片等形式,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认真梳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发现的重点问题,建立专门台账,高效分办交办,优先处置办理,推动各级各部门自觉接受监督,健全完善基层监督制度,积极探索监督途径和载体,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整治群腐问题。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印发《2021年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安排》,立足主责主业,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建立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室组镇”联动分组分工包抓机制,强化对7个乡镇、47个部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强化执纪问责。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发挥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8件,党政纪处分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