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安全工作摆在执纪审查的首要位置,通过制度落实严、安全责任实、隐患排查深、管控措施细四项措施,筑牢了“走读式”谈话安全防线。截止目前,执纪审查事故零发生,审查人员零违纪。
制度落实严。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千阳县纪委监委“走读式”谈话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谈话应急处置预案,细化了谈话安全风险评估、谈话对象移交、陪护人员接送、心理疏导等工作机制,明确规定谈话“四个必须”,即:必须进行登记,必须两名以上执纪审查人员才能进行,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必须有人接送,确保谈话制度保障“全方位”。
安全责任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把安全保障具体到事、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切实将“纪律审查安全无小事”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一位纪律审查人员和每一个细节之中。加强执纪审查工作业务培训,让广大纪检干部熟知办案工作规程,每次谈话前重申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学习工作纪律、安全和保密规定,时刻紧绷审查安全这根弦,让安全责任意识入脑入心。
隐患排查深。定期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学习上级纪委监委关于执纪审查安全方面的有关要求和情况通报,通过开展自查自纠的方式,切实让安全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坚持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每次谈话由专人负责对周边环境和谈话室设施安全进行巡查,重点检查谈话室的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周边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防止出现安全漏洞。
管控措施细。细化出入、思想两个方面管控措施,确保“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安全措施有迹可查。一是出入方面。谈话前对谈话对象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随身手机、录音录像设备、尖锐器物等,统一登记并存放在谈话室门口。谈话结束后,将其随身物品退还并严格落实谈话对象接送制度,做到“谁送谁接”,认真填写陪送交接单,当面规范完成交接手续。二是思想方面。注重谈话对象的差异,谈话前详细了解被谈话对象“六必知”内容, 根据家庭情况、性格特点等,有针对性制定谈话方案。谈话过程中密切关注谈话对象身体和情绪变化,及时转变方法,妥善处理紧急情况。谈话结束后,认真做好回访,动态掌握谈话对象的工作和生活及思想情况,筑牢执纪安全“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