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要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制度。今年以来,千阳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完善制度,着力解决“四项监督”统筹不够、衔接不畅的问题。
一是履行第一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坚守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鲜明的政治属性,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始终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贯穿于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全过程各方面,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既提高以政治监督统领日常监督能力,又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的政治效果。精细制定方案、采取室组联动模式,强化对镇、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执行《党章》等党纪法规、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防汛安全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27轮次。综合运用督查督办、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列席会议等监督方式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二是贯通“两个责任”,凝聚监督合力。积极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紧扣“3+4+X”工作思路,对标36项改革重点任务,合力攻坚、协同并进,建立县级领导联系包抓基层党组织网格化管理制度、巡察反馈问题和巡察发现普遍性问题联动整改制度、镇村公共服务规范化管理机制、涉农资金监管常态化机制、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和廉政风险防范提醒谈话等一系列制度机制,促进党委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既保障了党内监督主干作用的发挥和主体责任《规定》的落实,又为专责监督职能的精准有效履行指明了方向和发力点。
三是加大统筹衔接,提升监督质效。加大“统筹”力度,推动“四项监督”在职能作用上互助互补,在力量使用上统筹统管,强化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导指导和统筹协调,督促镇纪委严格执行“两为主一报告”、派驻机构严格执行“三为主一报告”要求,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修订出台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派驻机构日常监督、考核办法,强化履职考核和述责述廉;建立“四项监督”协调机制,加强形势研判和问题诊断,强化常态化沟通交流。强化“衔接”意识,贯通运用三不一体推进重要方略,以“三化建设”提升监督能力,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对接其他职能部门,形成大监督格局;严格设定权限,强化信访来访、问题线索大数据分析,以信息畅通促进监督贯通,在工作衔接上协调协同;抓准“小切口”,紧紧围绕监督中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整改问题等关键环节,进行问题大清查、制度大梳理,对各部门形成的有效制度和做法,进行总结完善、推广运用,综合提升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