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太白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提升基层案件质量作为做好审查调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多种措施,有效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力量薄弱、业务不熟不精等突出问题,基层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分区协作,积极“传帮带”。针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力量薄弱、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熟不精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将全县镇纪委(派出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整合为3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协作区指定1名常委(委员)牵头抓总、1个纪检监察室包抓联系,通过问题线索集中研判、资源力量统一调配、“手把手”跟案指导等方式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有效提高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
交叉互审,注重“干中学”。针对基层案件查审分离难、审理质量不高等现实问题,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办案协作区组内案件交叉互审工作办法》,明确协作区各成员单位间办理党纪政务案件实行交叉互审,通过“相互指点”“相互切磋”在有效避免了基层案件“一办到底”现象的同时,既锻炼了审理人员案件审理业务能力,又能避免其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
县级协审,严把“质量关”。通过编制模拟案卷、统一文书模板等形式对审查调查相关文书及工作程序进行规范的同时,积极推行基层案件县级协审制度,由审理室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对基层案件着重从事实认定、证据鉴别、责任划分、条规适用、处理档次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实行“一案一清单一反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和时间检验。
定期检查,时常“回头看”。定期通过抽查案卷等形式对协审反馈意见纠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纠改不到位的案件,指出问题、划出时限、督促提醒,确保存在问题全面纠改到位。同时定期深入组织人事等部门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查漏补缺,明确和重申处分执行主体责任,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对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敷衍塞责、纠改不力的,严格追责问责,切实维护处分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