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凤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立足职责定位,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以铁腕监督筑牢生态屏障。
聚焦政治监督,拧紧责任链条。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印发《凤县纪委监委2026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2026年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工作安排》,督促各党委(党组)切实履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监督,督促主动认领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
瞄准重点领域,强化常态监督。持续开展野生鸟类保护、违规穿越探险“两个专项行动”,一体推进矿产开发、违规建设、“五乱”问题“三个综合治理”,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列入月监督检查清单,督促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相关镇、部门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督。通过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3轮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同时,强化问题整改监督,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健全常态长效治理机制。
从严执纪问责,筑牢纪律防线。充分发挥“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作用,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定期梳理12345热线反映问题,及时掌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强与县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林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对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提高线索处置质效,严肃查处对中央和省市生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敷衍塞责等问题,深挖问题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截至6月底,立案查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
下一步,凤县纪委监委将持续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持续释放从严执纪、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