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在凤县落地落实,认真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监督,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凤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组建4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县9个镇及承担乡村振兴工作任务的9个部门开展联合监督工作。
以“责”入手,明确督查组职能定位。本次监督以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督查纠正全县各职能单位及镇在执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乡村振兴工作、防返贫机制、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1+10”项目管护运行、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等7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主要任务。
以“实”入手,明确督查组人员安排。按照“室组地”监督联系分片区域,每个督查组由5名人员组成, 委分管领导为片区包抓领导,组长由各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从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及乡村振兴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查组,分别负责3个镇、3个县级单位的督导检查情况收集及案源线索汇总报告等工作。
以“严”入手,明确督查组方法程序。监督检查由凤县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方案、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汇报总结。联合督查采取访谈了解、听取汇报、查阅账目等方法开展工作,在镇及部门检查基础上,延伸1-2个村及1个下属单位,将工作督查触角伸至各个方面,保证督查工作的实效性。
以“效”入手,明确督查组成效总结。联合督导组切实把发现问题贯穿始终,督促各镇及部门真纠实改。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当场登记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对发现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向职能部门下发问题反馈函,督促整改,跟进监督,确保闭环式整改到位;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进一步研判,按要求移送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切实将联动监督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