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廉政档案系统工作要求,凤县纪委监委落实四项措施,建好用活县管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强化对县管干部的监督,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分析研判干部党风廉政状况、提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参考依据的作用。
一是建立制度,厘清职责。出台《凤县县管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由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负责建立管理对口联系监督单位县管干部中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档案,干部监督室建立管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各镇纪委建立管理本镇县管干部和各村、站、办、所相关负责人廉政档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管理各综合监督部门(含下属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县管干部廉政档案。
二是严格标准,全面建立。按照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归口负责、一人一档,活页管理、动态更新,规范保存、便于查询的原则,首批对全县559名县管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内容包括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问题反映及办理情况登记表、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材料、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报告等。县管干部职务变动时,及时予以更新调整。
三是统一模板,规范管理。县纪委监委统一制作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封面、目录、档案盒等,加强审核把关,保证廉政档案格式统一、内容完整。出台《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各职能单位和室部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录入、补充完善、整理保管、提供查询等日常工作,对查阅、摘录、复制廉政档案审批程序予以明确,促进廉政档案规范管理。
四是及时查询,用好用活。收到干部廉政意见鉴定申请时,各职能单位和室部及时依据廉政档案进行查询回复,给出鉴定意见,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办理时间。同时通过廉政档案有效研判各部门各单位政治生态,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促进全县党风政风不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