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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清明节督导督促“三个不忘”

时间:2020-04-03 15:09  来源: 凤县纪委监委   作者:张海英   点击: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凤县纪委监委狠抓节点,通过下发通知、发送廉洁提醒短信、提醒函等方式,督导督促全县节日不忘纪律、防疫不忘责任、祭祀不忘文明,确保清廉过节、安全过节、文明过节。

一是清明不忘纪律,确保清廉过节。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个人的各类款物;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风清气正过节。

二是防疫不忘责任,确保安全过节。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认真抓好份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科学做好单位和个人安全防护,勤洗手、带口罩、不扎堆、少聚会。动员在外亲人、朋友不要回乡祭扫,减少人员聚集,祭扫后不聚餐、不串门,特别是不组织、不参加家族(宗族)式聚会,健康安全过节。

三是祭祀不忘文明,确保文明过节。要求各单位干部职工摒弃不文明祭祀方式,不在城市道路、广场、小区等公共场所和田地、林地焚香烧纸、抛洒冥物、燃放爆竹,采用鲜花祭、网上祭祀、种植纪念树、家庭追思等低碳、环保的方式缅怀故人、寄托哀思,将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方式来表达,绿色文明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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