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活“三色”督办、建立负面清单、深化以案促改、开展群众评测.... 近日,眉县纪委监委深入落实省市县深化“三个年”活动部署,出台《发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深化“三个年”活动21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引导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抓发展、优环境、提效能。
《措施》坚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从护航高质量项目建设实施、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推动干部作风向上向好等三个方面提出21条措施。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聚焦深化“三个年”活动开展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解决项目进度慢、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难等问题,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措施》以护航项目建设开局破题,紧盯高质量项目推进可视化督导服务平台,对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时启动白黄红“三色”督办程序,严格跟踪问效,倒逼责任落实。同时,修订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负面清单》,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和廉情抄告制度,倒逼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措施》明确提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加强联动会商,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措施》还对精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作出要求,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