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纪委监委坚持将回访教育作为深化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环节,严格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主动担当履职,推动“三个转变”,让回访教育真正成为受处分人员打消疑虑、重拾信心的“金钥匙”。
——从心结到情结
“去年处理的时候她就意见颇多,这次过去开展回访教育恐怕有难度......”带着这样的顾虑承办人员来到了“她”所在的单位。
承办人员口中的“她”去年因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兼职取酬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在组织谈话期间,受处分人对相关问题不置可否,表示涉案资金属于劳务报酬,只愿意接受处分不愿意上缴违纪所得,认为是别人故意打击陷害,消极抵触情绪严重影响了案件正常推进。后期经过办案人员的耐心劝说,才上缴了违纪所得。
“去年组织的处理,一下子让我从工作上的“干将”变成了同事眼中的“另类”,不解、彷徨、失落充斥我的内心,成为我的心结。多亏办案人员对我的思想开导、纪律教育、关心温暖,让我对我的错误有了理性、深刻的认识,帮助我真正的悔错、改错。今天你们对我的回访,让我再一次解开了心结、感到了温暖、看到了希望、找到了方向,今后我一定要更加努力工作,回报组织的关心,同时以我为鉴,警示教育身边人,尤其是年轻干部律己修身、廉洁从业......”
一次回访教育让受处分干部解开了心结,结下了情结。
——从被动到主动
“本来受处分人都快忘了处分的事情,咱们这一回访,岂不是又揭伤疤......”“我们每次去回访都不招待见,能不能不回访......”承办人员如是说。
“回访教育就算了吧,处分都给了,回访还有啥意义......”“我就想知道我的处分期满了没有,不要影响我以后的进步......”受处分人员也颇有微词。
办案人对回访教育的错误理解加上回访教育对象对办案人的抱怨牢骚,一度让回访教育工作推进不畅,每次回访都有种“赶鸭子上架”的意思。
对此,眉县纪委监委从思想纠偏入手,借助系统培训会及机关“微课堂”,采取全员讲、重点析等方式,对回访教育的内涵意义、实践作用进行深入细致解读,对省纪委监委印发的《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暂行办法》开展系统辅导,讲清楚回访教育在教育引导关怀、警示激励帮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说明白工作内容、方法和流程,帮助纪检监察干部纠正态度、消除疑虑、掌握方法。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回访教育工作逐渐步入正轨,承办人员开展回访教育也更加积极主动,效果也逐渐凸显。
“我们是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受处分人虽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但能知错悔错改错,仍旧是我们的同志,回访教育就是关心团结同志的最好表现。”纪检监察室干部表示。
——从无章到遵章
“这几个人都是因为同一件事受到的处分,这次我们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开展回访,重点了解受处分人的思想认识和现实表现,对需要组织帮助的,也要如实记录,做好后续反馈.......”工作组组长对这次回访教育方案提出要求。
近年来,眉县纪委监委建立并实践运用“四式”工作法做深做细回访教育,推动回访教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台账式”管理。案件审理室牵头建立受处分人员管理台账,按时向案件承办部门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反馈,督促其按程序开展回访教育,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等资料,整理成卷,并装入案卷。“定制式”回访。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策”原则,根据受处分人的现实表现、性格特点、工作职责、违纪违法原因等,有针对性的制定回访方案,确定回访人员和方式,做到精准有效。“人文式”关怀。通过面对面谈心、集体谈话、组织了解、电话回访等方式,解答受处分人员 “困惑”,消除思想疑虑,体现组织关怀,帮助其正确看待处分,重拾信心。“跟踪式”服务。对处分期内积极悔错,表现突出的及时向组织部门反馈推荐,对思想负担较重、心理压力较大、干劲不足的,及时向所在单位反馈,做好思想教育,督促履职作为。
今年以来,眉县纪委监委已开展回访教育31人次,发现并解决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1件。对影响期满表现良好的,如实回复廉政意见,2名干部如期晋升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