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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县监委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测评:满意率100%

时间:2022-06-01 09:08  来源: 眉县纪委监委   作者:荔朝利 车伟博   点击:

5月30日,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唐云骅代表县监委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这是眉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眉县监委坚持把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作为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宪法、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重要内容,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列出时间表,与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加强对接联系,同时严格按照省市纪委监委“432”工作法,围绕4大规定环节、3次召开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审议、2次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就报告选题、提纲、审议稿等内容及时报请市纪委监委和县委批复同意,切实做到程序严密、合规合法。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监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主动对标国家监委,政治属性不断强化,职能职责更加清晰。近年来,全县监察组织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一是坚持统筹联动,优化委机关、派驻、镇街监察组织设置,制定监察组履职指导手册,修订完善“室组镇园区”联动监督办案等制度机制30余项,形成监委主任牵头抓总,副主任、委员为“链长”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实现监察监督“形神兼备”;二是坚持人民至上,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停车收费、盗采滥挖砂石资源等领域开展集中纠治,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四风”、“三资”管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强化监督,持续严肃惩治“蝇贪蚁腐”;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常态化推进以案促改,做实监督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公职人员警示教育,推动基层治理“质效共进”。2018年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614件,处分648人,移送检察机关9人,成功追回外逃21年的职务犯罪公职人员,实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备案追逃案件清零销号。县监委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得到充分肯定,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现场测评结果为满意率100%。

县监委将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契机,守正创新、担当作为,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措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推动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魅力新眉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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