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今年以来,眉县纪委监委坚持“四轮驱动”,明确任务书,绘制工程图,靶向疏通“两个责任”贯通堵点、消除断点,持续激发改革试点工作释放强劲动能。
突出责任清单运用驱动,强化“两个责任”融合责任自觉。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理顺压力传导关系,坚持信息互通、双向联动为导向,县委推动制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建立10个方面41项具体任务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县纪委监委严格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纪实手册制度执行,协助确定县委常委班子32项责任,督促8个镇街和县级部门党组(党委)确定1129项清单任务,为全县镇街及部门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及其300多名班子成员统一配发《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手册》,厘清责任田,全县形成浓厚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氛围。
突出廉政文化建设驱动,强化“两个责任”贯通思想自觉。充分挖掘县域廉政文化资源,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眉县着力把推动廉政教育作为筑牢思想堤坝的重要举措,定期举办“眉坞大讲堂”,充分发挥“一核三基地”党性教育平台作用,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县纪委监委积极指导完成张载祠重新布展改造提升,启动建设廉政教育展馆,打造教育、激励、警示为一体的廉政文化教育阵地。县文化旅游局、横渠镇、范家寨村和眉县中学等4家单位成功创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打造以张载祠为中心的廉政文化一条街11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豫剧《荷塘清清》,拍摄警示教育片《被“套”牢的村支书》,深入部门、镇街点阵式开展廉政党课教育,促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镇街、进农村、进校园,点面结合,在“两个责任”改革试点工作中不断放大廉政文化“蝴蝶效应”,让“两个责任”贯通成为思想自觉和文化习惯。
突出信息互通共享驱动,强化“两个责任”联动任务自觉。建立纪检监察建议抄送、廉情抄告制度,与党委(党组)信息互通,印发《纪检监察建议抄送和廉情抄告暂行办法》、绘制流程图,细化5个环节20种情形。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消除责任“断点”。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监督、信访监督等发现的问题,找准责任焦点,发送建议书、廉情抄告书47份,督促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8次、行业整治2次,完善相关制度30余项。实现主责专责有效互联、信息互通,县纪委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工作23次25项;各镇街纪(工)委和派驻机构向同级党委传达有关会议精神、提出贯彻意见、问题及对策建议228条。建立巡察发现问题反馈整改机制信息互通,制定《县委常委、县级分管(包抓联系)领导联系督促巡察整改工作制度》,相关领导共参加反馈会议40余场次,促进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出台《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扎实履行日常监督责任,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在“两个责任”改革试点工作中不断放大信息互通效应,让“两个责任”联动成为责任自觉和使命担当。
突出作风常态建设驱动,强化“两个责任”协同意识自觉。县纪委监委坚持聚焦重要节点不放松,紧盯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和集中的领域,坚持聚焦以各种名义违规滥发津补贴等隐形变异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和随机检查力度,持续营造不敢、知止氛围。同时,督促各镇街、各部门党组织扎实开展作风整顿,集中开展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和“庸懒散漫虚粗”活动一期,持续开展违规公务接待问题专项整治,对18个单位“三公”经费进行专项检查,持续传导压力;针对“四风”问题共下发监督检查反馈函4份,督促整改问题25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件,处分19人,组织处理1人,通报典型案例1批次3件3人。主责专责协同发力,在“两个责任”改革试点工作中不断放大作风建设正风肃纪效应,让“两个责任”协同成为意识自觉和初心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