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连日来,扶风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集中学习,开展专题讨论,引发思想共鸣。大家纷纷表示,将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能力建设,锤炼过硬作风,在把握大势中知责,在奋发有为中担责,在为民解忧中履责,以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迎接《监察官法》颁布施行。
责任更大,标准更高
权利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监察官法》坚持“责任法”定位,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加强对监察官的监督制约,构建中国特色监察官制度。扶风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乃红表示,“《监察官法》将监察官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实现权力、责任、义务、担当相统一,体现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我们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推进监督、防治腐败。”
扶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马红侠说:“通过学习,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自己将以高度的责任担当和使命情怀,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信心更足,动力更强
《监察官法》规定了监察官的等级、称谓以及等级的确定和晋升等内容,增强了监察官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扶风县纪委常委豆春生表示,“从一名检察官到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转隶之后,没有了检察官的身份,总感觉是一种遗憾,《监察官法》的正式颁布,让我们转隶干部有了更强的职业归属感。”
扶风县杏林镇纪委干部崔进说:“《监察官法》把我们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纳入任职范围,令人振奋,干劲十足,下一步,我将加强纪法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使自身条件与监察官任职条件相匹配。”
要求更细,监管更严
打铁还需自身硬。强化对监察官的严格监督也是监察官法的重中之重。扶风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李刚说:“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备天然免疫力,我们要严格纪律约束,自觉接受监督,用实际行动证明,我们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过得硬的队伍。”
扶风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卓见表示,“《监察官法》专章规定了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对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划明了底线和红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程序上严之又严,在措施使用上慎之又慎,在纪律作风上实之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