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扶风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聚焦“打伞破网”重攻方向,持续落实“十个深化”和“六清”要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强化使命担当,政治站位“再提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领会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第1次视频调度会和宝鸡市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扩大)会议精神。印发《2020年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点》,明确4个方面12项具体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扶风县纪委监委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个深化”任务清单》,列出4个方面16项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室部和完成时限,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引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步步深入。
畅通举报渠道,线索挖掘“再深入”。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通过设立问题线索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来访地址、网络举报地址、二维码,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反映有关问题线索。对党员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等检举控告实行台账管理,精准分析研判、及时分办转办、定期督办复核。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35条,办结29条,立案13件,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同时,严格落实“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和“五个一”要求,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结的案件及政法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开展翻查2次,发现2名党员涉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正在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保持高压态势,追责问责“再加力”。坚持“两个一律”“三个绝不放过”的工作标准,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作为打击重点,对收集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分类处置,对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格实行直查直办,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019年以来,扶风县共查处为涉恶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2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其中,对扶风县巡特警大队辅警刘某利用职务之便,为涉恶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案快查快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实现了“保护伞”线索快速办理。
注重宣传发动,斗争氛围“再浓厚”。结合扫黑除恶各阶段工作要求,通过微信公众号持续转载“保护伞”漫画和廉政信息,利用LED屏坚持每天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在扶风电视台、“廉政扶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相关稿件30余篇,编印制作宣传版面4个。组织县级领导,各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县博物馆、县看守所开展廉政教育12次。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0余人赴宝鸡展览馆参观优秀廉政书法作品展,邀请市纪委监委领导讲授廉政党课,参观宝鸡廉政教育中心2次。同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我县查处的“保护伞”案件印发专案通报,在公安系统开展以案促改1次,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