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安全是执纪办案的“底线”和“生命线”,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岐山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办案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开展“走读式”谈话中,面对案件情况复杂、谈话对象职业特点等现实情况,办案人员容易滋生麻痹松懈思想,可能存在预案准备不充分、政策法律解读不细致、谈话交接环节存在纰漏等风险隐患,极易引发各类不安全问题。岐山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立足多起“走读式”谈话办案实践,总结提炼形成“241”工作举措,有力防范化解“走读式”谈话各类安全风险,切实筑牢执纪办案安全防线,坚持守住不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底线。
谈话前“两细”:一是线索审核把关细。针对涉及线索,按照《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进行处置,对涉及谈话对象人员身份、职业、特别是家庭等相关信息进行仔细了解,对涉及事项的相关文件程序性调取,严格审核把关,通过外围调查了解谈话对象身体状况、交往人员等信息,为谈话做好各项准备。二是谈话预案制定细。“走读式”谈话大多涉及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其在工作单位也多次历练,针对谈话提问,可能会有多项辩驳,作为办案人员要从涉及的事项、承担的责任主体等方面进行考量来制定谈话预案,对谈话对象问询有文件做支撑,有法律做依据。
谈话中“四全”:一是人员对接全流程。谈话前严格落实风险评估机制,按照谈话前准备工作,将谈话时间、谈话地点、所需携带的资料等相关信息向谈话对象所在单位或本人进行通知。同时,对接谈话场所管理人员做好窗户通风、卫生保持、电脑启用等相关工作,为顺利开展谈话提供环境保障。联系医务人员提前到场,为谈话对象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状况良好、情绪稳定;二是法律解读全方位。坚持把政策法律宣讲贯穿“走读式”谈话始终,针对谈话对象思想顾虑、认知误区,耐心做好释纪释法工作,做到讲事实、讲政策、讲纪律,引导谈话对象端正态度、如实说明问题,消除抵触对抗情绪,确保谈话顺利开展;三是问询观察全过程。在开展谈话中两名办案人员时刻保持高度敏锐感,谈话内容围绕涉及事项展开,语气平和,谈话期间紧盯谈话对象言行举止、情绪变化、身体反应,落实动态观察机制。一旦发现不宜再谈的情况,按照预案立即停止谈话,及时联系医务人员开展检查和研判,若情况重大要立即上报并开展急救,确保谈话对象绝对安全;四是交接工作全闭环。谈话结束后按照工作要求,必须两名人员开展“手递手”式交接,详实告知谈话对象身体、情绪等相关情况及注意事项。严禁出现电话交接、单人交接等情况,这也是极易出现麻痹大意的环节,一旦发生不安全事件,该案件办理就会功亏一篑,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谈话后“一访”。在对谈话对象依规作出处理意见后,纪检监察组同步做好跟进回访,聚焦单位层面做实警示教育。通过党组(委)会或以其他方式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督促单位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干部纪律教育,着力从源头防范化解同类违纪违法问题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