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岐山县纪委监委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和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省、市、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全局性、历史性意义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指导“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乘势而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融会贯通学、结合实际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全会对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部署新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的重大意义和主要精神,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各级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切实以新精神新部署指导实践、谋划工作。要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集中力量攻坚案件查办和问题整治,推动集中整治向纵深推进。要持续完善“一领域一类事、一镇街一实事”工作机制,推动部门公开承诺办好民生实事,增强群众对集中整治的获得感。要坚守办案质量生命线,常态化开展规范办案、质量评查、安全检查等工作,实现办案力度与效果有机统一。要全力推进“三化”建设年行动,统筹力量资源,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以高质量监督执纪执法保障全会精神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