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物业”关乎“大民生”。针对部分小区物业费、停车费、场地租金、电梯广告费等公共收益情况不明不白这一群众关切问题,岐山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群众关心的身边小事入手,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支出管理不规范专项治理,有效保障小区业主对公共收益的管理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岐山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督促县住建局梳理治理清单,制定工作方案,精准施策补短板、严查治理强弱项,一方面县纪委监委围绕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业主公共收益管理、物业服务信息公示等内容,督促县住建局对全县49户物业服务企业和83个物业服务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检视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清单,积极主动整改,另一方面通过“查、看、问、核”四步工作法开展实地督查23次,督促相关镇、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召开整治动员会、工作推进会2次,业务法规知识培训会1次,着力推动小区公共收益“账户管起来、收支明细晒起来”,实现从“糊涂账”向“明白账”的转变。
目前,已实地核查物业服务小区83个,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约谈物业服务企业6家,推动整改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业主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41个,规范业主公共收益4.88万元;在凤鸣镇4个小区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端口19个,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72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瞄准民生‘小切口’,紧盯群众‘身边事’,持续聚焦物业领域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岐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