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虽然觉得不太合适,但仍然心存侥幸,认为只要出差都可以报销差旅费。这次组织的谈话带给我很多触动,让我接受了教育,我现在深刻认识到我的错误,我愿意主动给组织退缴我个人违规报销的差旅费500元。”目前,岐山县纪委监委在办理一起信访举报线索中,发现岐山县公安局某派出所两名民警违规报销差旅费,鉴于情节轻微,且能积极主动退缴违纪所得,决定对两名民警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检查。这是我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缩影。
近年来,岐山县纪委监委持续在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功能,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聚焦信访反映集中,对准本县范围权钱交易腐败问题易发高发的领域,从线索处置出发,精准研判处置方式,大胆运用谈话函询、精准持续发力整治。2022年以来,共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64人次,占比37.9%。
为了确保第一种形态运用取得实效,岐山县纪委监委先后建立第一种形态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种形态处置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将纪律监督的触角向一线延伸,全面厘清责任主体,并实行严格的台账管理。县委主要领导带头亲赴一线,先后对9个镇换届后的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主动约谈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的中层干部、一般干部,督促对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纠治“四风”和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等问题深入进行自查自纠,让主动约谈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的跟踪监督作用,通过督促各级党组织定期召开班子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把自查自纠问题、信访反映问题、轻微违纪问题等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同时,县纪委监委案管部门建立台账,定期统计各级党组织实践第一种形态状况,并组织对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成果定期开展评估,做好“后半篇文章”,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该红脸没有红脸导致“树木”大病不治的实行责任倒查,以追责问责常态化倒逼第一种形态运用常态化。
“要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机制,助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岐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