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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以回访治心病 扶“跌倒”干部“站起来”

时间:2022-08-25 16:34  来源: 岐山县纪委监委   作者:郎建民   点击:

“处分是对你违反纪律行为的处罚,希望你能正确看待这件事情,不要有压力和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继续努力工作……”近日,在岐山县纪委监委开展的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中,第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对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王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助其打开心结,放下负担。

2021年6月18日,王某因违规装修单位办公楼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开展回访教育前,第五纪检监察室与王某所在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其最近工作状态等,制作好工作方案和谈话提纲,现场面对面听取王某意见和想法,鼓励引导他卸下思想包袱,继续干好本职工作。王某表态说:“由于我原来对制度规定等认识不清,违反纪律受到了处分,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加强学习,严格自律……”

据了解,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纪委监委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先后制定《关于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关心关爱工作办法(试行)》等措施,安排部署回访教育工作,划定回访对象范围,明确案件承办室、审理室、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的职责,对回访时间、形式、内容以及情况反馈、回访材料的制作与归档等作出详细规定。

“由于受处分人员的个人情况、违纪违规行为等均不相同,我们要求开展回访工作前,必须多方面充分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一人一策针对性制作回访方案与谈话提纲并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方案、提纲的质量,帮助受处分人员认识问题、端正态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回访中与受处分人员面谈,走访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干部职工,查看档案资料等了解情况后,回访人员对受处分人员处分期的表现作出客观评价意见,将回访教育相关资料归入本人廉政档案、回访情况报告报送审理室。同时,运用好回访结果,对表现良好的干部,向组织人事部门反馈工作实绩和表现情况,及时提醒所在党组织依规依法办理恢复党员权利事项、纳入正常干部选拔任用范围等。对经思想教育后,仍不悔改,不作为乱作为或又发现其他应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开展回访教育共计130余人次,占2021年以来受处分人数的61%。

“回访教育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加强对受处分人员关心激励的重要方式,我们将持续用好这个桥梁,将组织的关怀送到受处分人员身边,切实以暖心唤初心,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促进他们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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