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岐山县纪委监委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十九大以来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深入自查自纠,推动问题整改。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印发《关于开展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严格对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岐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对2019年以来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开展自查活动,认真填写自查情况统计表,及时建立自查发现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确保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覆盖。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积极联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督促其与县财政、审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对近三年公务接待资料进行随机抽查,从“接待程序”和“费用报支”是否规范两个方面入手,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是否有公函以及有无事前审批等情形。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县发改、人社、民政、司法局等26家单位的随机抽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个别单位小票不全、审批文件留底不全等问题,已及时督促整改。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倒逼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优势,统筹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的力量,形成监管合力。通过各纪检监察室重点抽查,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全面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清单台账、公务接待报支材料、原始凭证等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检查,核实其公务接待的真实性、合理性。截止目前,已发现问题6个,立查立改5个。对检查中发现相关制度不够完善的,督促及时整改;对问题严重、不查不改甚至弄虚作假的,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着力倒逼责任落实。
下一步,岐山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务接待中公函、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机制,强化形成审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同向发力高压态势,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狠劲,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韧劲,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坚决纠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