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近日,岐山县纪委监委制订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障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决战决胜的通知》,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责任落实、任务落实、作风落实开展监督执纪,全力保障全县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一是紧盯责任落实,开展重点督办。县纪委监委主动担当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政治责任,立足监督首责,聚焦“三排查三清零”,着重督办执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坚决、贯彻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座谈会、推进会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脱贫责任不实、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四支队伍履职不到位、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不严等问题;基层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微腐败”等问题,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二是紧盯任务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把扶贫政策应享尽享、项目资金高效拨付使用、贫困村贫困户摘帽、脱贫摘帽后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情况作为脱贫攻坚成效监督的重点,紧盯脱贫攻坚产业扶贫、扶贫工程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有力手段,对扶贫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曝光力度,放大震慑效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增强基层治理效能,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紧盯作风落实,坚决严肃问责。县纪委监委成立专班,协同扶贫办、“两办”督查室采取随机抽查、暗访形式,直奔现场,真督实查,紧盯脱贫攻坚中干部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把主动、精准发现问题线索作为监督切口,注重把问题摸清、把症结找准,定期研判、分类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全力查办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不实不力的进行约谈,对违纪违规的严肃问责,真正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确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