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7日,凤翔区城关镇南环路社区干部苏某、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干部邵某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居家隔离人员脱离管控、擅自驾车至中风险地区接返亲属,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安全隐患和不良影响。2022年1月27日,苏某、邵某被区纪委立案审查。
2022年3月11日,凤翔区涧渠林场主要负责人刘某无视疫情防控工作政策规定,不听劝阻,擅自驾车离凤至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区域,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和不良影响。2022年3月15日,刘某被区纪委立案审查。
2022年3月11日,凤翔区林政管理所干部郭某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违抗命令,擅自驾车离凤至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区域,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安全隐患和不良影响。2022年3月15日,郭某被区纪委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