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凤翔县纪委监委严把党风廉政鉴定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评优”、“带病提拔”问题发生。
规范受理范围。凡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函件,由纪委组织部对征求意见的用途、人员是否属于受理范围进行综合研判,属于县纪委管理范围内的监督对象,按照程序,严格办理。对一些不属于纪委监委监督对象的廉政要求函件,作退回处理,并说明原因。
严格工作程序。凡出具廉政鉴定统一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办理,逐一征求案管室,审理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意见建议,对相关问题反映的人员,按程序出具室部意见,组织部统一汇总后,提出回复意见,并对是否影响使用给出明确意见,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出具廉政鉴定报告。
完善档案管理。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的分类、保管、录入、装订、移交等工作。凡出具廉政鉴定报告,必须留存一份归档,并在案管系统及时录入,确保廉政鉴定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截止目前,对全县各级在提拔任用、上级遴选、推选代表方面廉政鉴定干部217人,对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廉政鉴定单位169个,1255人,对5个集体,20人先进资格给予了否定;对村“两委”干部初步人选廉政审核15人,否定候选人资格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