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陈仓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压实监督责任,着力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切实提高监督效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聚集纪律监督驱动力,让“纪律带电”。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对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把住第一道关口,2020年实施第一种形态305人次。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开展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乱占耕地建房、餐饮浪费等监督检查102次,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226名,问责工作不力和失职失责党员干部42名,反馈问题85个,建立台账督促整改销号。把好干部任用“廉洁关”对拟提拔的296名干部探索实行廉政考察报告制度。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建设区举报投诉中心,紧盯“关键少数”,全年党纪立案审查221人,查处科级领导干部31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40份,监察建议书17份,达到“处理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
聚集监察监督带动力,让“制度长牙”。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区监委向全区14个镇(街)派出监察组,与镇(街)纪(工)委合署办公,配齐组长及两名工作人员,专门履行监察监督,在全区157个村(社区)设立监察信息员,强化对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制约,消除监督空白和死角。采集全区监督对象信息2万余名,扎实有序推进全区检举举报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监督覆盖面。印发《加强镇(街)纪检监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实施方案》,建立派出监察组办案协作机制,完善《派驻监察组向区监委报告工作制度》和《派驻监察组长向区监委述职述廉制度》,以强化监督为核心,用制度管人管事。2020年该区监委共立案调查32人,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15件,对7人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聚集派驻监督促进力,让“探头聚焦”。建立“委领导+派驻纪检组”联动监督模式,强化对派驻机构日常指导联系和管理服务。制定《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印发《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出台《陈仓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组长考核实施办法》,延伸日常监督触角,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派驻纪检监察组靠前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精准纠正偏差,对各部门政治生态开展“体检”“画像”,全年9个派驻纪检组共列席党组会11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27次,开展扶贫、环保等监督检查27次,并对整改落实全程跟踪督查,开展廉政预警谈话5次。紧盯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结算、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立案审查调查24人,有效提升了派驻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聚集巡察监督推动力,让“利剑高悬”。聚焦“四风”问题,采取“一托二”、上下联动等方式,派出4个巡察组,2020年对22个区级部门党组织开展巡察,提出整改意见88条,移交问题线索34件,立案处分8人。切实增强巡察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印发《区委常委、区级分管领导包抓联系督促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先后4次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措施不具体、效果不明显的2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提醒,以最严的标准和要求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探索将巡察延伸到村,对14个镇(街)68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村级专项巡察,有效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在织密监督网的同时,我们注重加强四个监督之间的联动,努力实现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常态化,效果最大化。”陈仓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