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县区动态 > 金台区 > 正文

金台:运用“4231”工作法 着力提升派驻机构工作质效

时间:2020-12-31 16:04  来源: 金台区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

派驻机构改革以来,金台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三化”为引领,运用“4231”工作法,从构建格局、人员配备、精准处置、厘清任务四方面着手,提升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4231”工作法,即:坚持四维发力,支持保障到位。从机构、人员、硬件、职责四方面入手,及时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归口设立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从全区优秀干部中选任组长9名,面向全市招录35岁以下优秀干部16名,协调驻在部门为派驻组提供办公场所和硬件设备,下发派驻机构职责清单,推动派驻监督顺利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实现贯通联动。探索开展“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督促做到责任联抓、问题联谈、信息联通、教育联动,派驻纪检组长列席综合监督部门重要会议180余次,向监督部门党组抄告廉情信息47条,与党组书记联合约谈干部28人,在区法院、农业局、民政局等5个单位开展了“以案促改”。注重三管齐下,盘活人力资源。根据查案需要,由联系的纪检监察室按照一案一统筹的原则,安排其他派驻机构人员配合办案,或直接交办,或协调镇街纪(工)委协作办案,通过实战练兵,先后初核问题线索167件,立案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切实提升了办案质效。突出第一职责,强化日常监督。下发《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工作办法》,对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实行量化考核,由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头包抓,实行月报告制度。

截至目前,全区派驻机构累计办结信访件136件,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31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7份,列席民主生活会121次,廉政意见回复中否定4人,组织处理党员干部44人,日常监督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版权所有: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07501330号-2 
推荐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及1024×768以上分辨率

陕公网安备 610300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