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受了处分就‘翻篇’了,没想到纪委还盯着后续执行,我深刻感受到了纪律的严肃性。”一名受处分干部说。
处分决定不是“一纸空文”,更不能“一发了之”,处分执行是否到位,直接关系纪法权威和办案质效。2026年1至2月份,渭滨区纪委监委聚焦处分决定执行的关键环节,在全区开展2025年度处分决定执行专项自查,让纪律处分真正“长牙带电”。
严把“送达宣布关”,让处分决定“落地有声”。处分决定送没送到、宣没宣布,是执行的第一道关口。渭滨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处分执行报告制度,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同时,制作处分执行通知,一并送达至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告知宣布时限、范围等事宜。处分执行完毕后,审理部门逐案核对送达回执、宣布会议记录以及处分执行情况报告表等资料,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处分执行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工作闭环,确保处分宣布既“入眼入耳”更“入脑入心”。
严把“待遇调整关”,让纪律处分“长牙带电”。除了要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分决定外,对适用第三、四种形态给予重处分的,还要看受处分人的“钱袋子”动没动、“位子”变没变。“在给予赵某开除公职处分的同时,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办理下编手续,并且取消其工资、社保等相关待遇……”近日,在渭滨区纪委常委会上,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就后续执行工作提出要求。此次自查中,审理部门重点核查处分决定是否在规定时限内送达组织、人社等部门,相关部门是否按规定调整待遇、变更职务职级。
严把“考核评定关”,让影响期规定“不挂空挡”。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等次怎么定、先进优秀能不能评是处分执行的关键一环。审理部门在自查中对照处分决定文书,核验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情况,看是否存在该定“不定等次”的定了“称职”、该取消评优资格的依然参评等问题。对发现的影响期内违规评先评优、考核评定不精准等问题,一律责令纠正,确保处分影响期规定执行到位。
严把“回访教育关”,让“跌倒干部”重拾干劲。处分不是目的,教育挽救才是初衷。渭滨区纪委监委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在处分执行检查中同步开展回访教育。通过谈心谈话、实地走访,深入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帮助其解开“思想疙瘩”、重拾工作信心。2025年以来,已有5名受处分干部因工作成绩突出重新被提拔使用,真正实现了从“有错”向“有为”的转变。
下一步,渭滨区纪委监委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严格把好处分决定执行的每道关口,着力打通审查调查“最后一公里”,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不打白条、不留死角,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