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县区动态 > 渭滨区 > 正文

渭滨:“嵌入监督”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

时间:2021-06-15 10:08  来源: 渭滨区纪委监委   作者:贾根深   点击:

“对该同志,在日常工作中有没有发现不廉洁问题?有没有听到关于他的不廉洁问题反映?”近日,渭滨区纪检监察干部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察阶段,通过谈话了解区财政局一名拟提拔领导干部廉政表现情况。

今年以来,渭滨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结合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提前介入、主动参与,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要环节监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区纪委监委协调区委组织部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监督工作流程,将监督嵌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考察等重要环节。全区每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考察等重要阶段均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监督,现场督促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程序和纪律,综合运用信访举报、谈话等手段,多维度了解干部德才表现、廉洁自律情况,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推动监督关口进一步前移,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由事后意见回复为主向事中嵌入监督与事后意见回复结合方式转变,由“数据素描”向“综合塑像”转变,有效提升了选人用人监督的质量和实效。截至目前,渭滨区纪委监委共选派纪检监察干部37人次,参与4批130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和考察过程现场监督,参与1批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命题、笔试、面试、考察等过程现场监督。

“经查,该同志于2020年1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建议暂缓使用。”日前,渭滨区纪委监委在1名拟提拔任用干部廉政意见回复中,明确向区委提出暂缓使用建议。

在参与干部选拔任用重要过程监督的同时,渭滨区纪委监委继续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认真组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对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尚在影响期、未解除的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提出暂缓使用或否定性意见。截至目前,渭滨区纪委监委共回复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5批183人,提出暂缓使用建议2人,组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5批50人,提出暂缓使用建议1人。

版权所有: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07501330号-2 
推荐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及1024×768以上分辨率

陕公网安备 610300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