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来临之际,渭滨区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定位不错位、到位不越位,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压实主体责任,及时“敲警钟”。区委以上率下,新年第一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组织全体区级领导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要求区委常委、区级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督促分管联系镇(街)、区级部门党组(党委)加强节前廉政教育。镇(街)党(工)委、区级部门党组(党委)牢牢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党(工)委扩大会、警示教育会、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教育大会学习省市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廉洁过节相关文件通知精神,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存戒惧,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强化监督责任,严防“节日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对重要岗位、重点人员进行节前廉政提醒谈话,组织学习中省市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对干部提要求、敲警钟,把好节日廉洁关。区纪委监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畅通举报渠道,开展监督检查,成立15个监督检查组,重点针对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享乐奢靡、违规收送礼金礼品、收送电子红包、收送提货卡、分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隐性变异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28次。各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重要岗位干部开展双节廉政风险谈话提醒162人次,发放提醒函52份。
渭滨区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有力落实,为风清气正过好“双节”上了“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