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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贯通联动两个责任用好“第一种形态

时间:2020-12-25 09:32  来源: 渭滨区纪委监委   作者:高宏亮   点击:

“在巡察中发现你单位存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基层党建不规范、单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请你高度重视,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整改。”这是中共渭滨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对自己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今年以来,渭滨区把“第一种形态”运用作为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制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列出了21种适用情形13类主要处理方式,推动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规范化、常态化,形成联动协同、落实有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是主体,纪委是监督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同向而行,实现“四责协同”发力工作格局。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首责、协助职责,聚焦管党治党协同不够、贯通不足等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建立《廉情抄告制度》《纪检监察建议书抄送制度》《区委常委督促巡察整改工作制度》等制度,针对纪律监督、巡察监督中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或单位存在重要廉情或突出问题,向相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同时及时抄送抄告区委和相关区级领导,督促积极整改,有效解决“如何协同”的问题。截止目前,已抄送纪检监察建议(监察建议)14份,涉及问题33项,提出意见建议39条;对8家单位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分管区级领导。

用好“第一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委是履行履行“第一种形态”的主体。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提升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的主动性,渭滨区委以上率下,区委班子成员带头约谈,区委常委及时关注分管领域动态,层层传导压力。截止目前,区委常委向相关党组织负责人开展“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17次,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与相关党组织负责人约谈8次。同时,将“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纳入述责述廉报告内容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衡量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指标列入区委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力,导致“四风”问题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今年1至12月,全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88人次,其中区级机关部门、镇街道党(工)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51人次,有力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联动落实,贯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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