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县区动态 > 渭滨区 > 正文

渭滨: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扫黑除恶成果

时间:2020-12-03 09:25  来源: 渭滨区纪委监委   作者:高宏亮   点击:

“我委在近期办理的案件中,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管理漏洞,致使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内又重新犯罪的问题。请你单位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党规党纪、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健全完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杜绝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等问题。”这是区纪委监委向区司法局下发的纪律监察建议书。

今年以来,渭滨区纪委监委强化涉黑涉恶案件查办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涉黑涉恶案件4件,处分7人。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渭滨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加强协作配合,确保衔接顺畅。结合实际,制定《渭滨区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构建“打伞破网”绿色通道。要求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升站位,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在规范涉黑涉恶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深化协作配合,在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伞”“网”问题线索,要及时书面移送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管将按照黑恶线索管理规定及时受理,按期开展核查处置。

强化日常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制定《渭滨区纪检监察建议书抄送制度》,建立打“伞”破“网”日常监督协作贯通机制,紧盯重点领域和行业,切实发挥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和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等作用,对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同时,向涉案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5份,推动各部门认真履职,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治理。

强化警示教育,形成良好氛围。制定《渭滨区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办法》,完善通报曝光机制,对查结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要求案发单位持续开展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建,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版权所有: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07501330号-2 
推荐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及1024×768以上分辨率

陕公网安备 610300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