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宝鸡市凤翔区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凤翔区城关镇小沙凹村党支部书记郭宏升、村委会主任何建军、村委会副主任刘向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0年,郭宏升、何建军、刘向阳违规收受服务对象所送礼金、礼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郭红升、何建军、刘向阳还存在其他方面的违纪问题。2020年11月,郭宏升被移送区司法机关并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021年1月,何建军、刘向阳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凤翔区村镇供水管理站站长李菊红、助理工程师毕超、黄鑫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2月至7月,李菊红违规接受饮水改造工程施工老板宴请并收受礼品,毕超、黄鑫三次参与施工老板宴请,三人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李菊红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1月,李菊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毕超、黄鑫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查处的典型案例为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把巩固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向党中央对标看齐的具体行动。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上率下,带头崇廉拒腐,带头反对“四风”,增强纪律观念,严守纪律底线,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校准坐标和方向,坚持“三不”机制一体推进,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