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曝光台 > 正文

千阳: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8-09-27 11:16  来源:   作者:千阳县纪委监委   点击:

  为进一步聚焦民生,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确保“两个责任”传递到神经末梢,近期千阳县纪委在全县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宝鸡市千阳县南寨镇闫家庵村村委会委员兼四组组长李笃太私自发包耕地的问题。李笃太担任闫家庵村四组组长以来,先后将组上150亩地承包出去,没有召开群众代表会议,群众意见大,造成不良影响,南寨镇党委给予李笃太党内警告处分。

  2.宝鸡市千阳县张家塬镇锦泰农业园党支部书记张拴定违规使用村民苹果建园押金的问题。2013年6月至2015年11月,张拴定在担任柳家塬村三组组长期间,违规将收取的12户村民苹果产业建园押金用于组务支出,未入账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张家塬镇党委给予张拴定党内警告处分。

  3.宝鸡市千阳县草碧镇坡头村三组组长赵维乾私自发包耕地的问题。2017年,赵维乾未能严格执行村级“小微权力”制度,私自发包本组复垦耕地13亩,导致群众意见大,造成不良影响,草碧镇党委给予赵维乾党内警告处分。

  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高度重视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党组织。

  

版权所有: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07501330号-2 
推荐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及1024×768以上分辨率

陕公网安备 610300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