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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8-09-21 08:38  来源:   作者:宝鸡市纪委监委   点击:
  “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作风建设成果,市纪委监委将查处的4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通报如下:
  1.凤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该站站长霍芳哲自定标准,在相关工作人员已领取下乡补助的情况下,两次给其违规发放下乡培训费,共计10320元,2014年8月至2017年11月,该站违规多次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职工私家车加油,共支出3596元。2018年6月,霍芳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陈仓区千渭街道办大众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大众村委会超标准发放工资,违规发放奖金、加班费,共计  27950元,其中村党总支书记杨宝科违规领取5754元,党支部原书记姚忍元违规领取14346元,村妇联主席杨喜凤违规领取1500元,村会计张杏侠违规领取6350元。2018年8月,杨宝科、姚忍元、杨喜凤、张杏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资金被收缴。
  3.凤翔县南指挥镇页西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8月至2016年8月,经该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正杰同意,违规为村干部发放人饮工程补助、三夏防火巡逻补助、养老保险补助等,共计20320元。2018年6月,李正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岐山县京当镇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12月,经该院院长杨银军同意,违规为16名职工发放体检劳务费,共计4800元。2018年6月,杨银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4起违规发放津补贴典型问题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同时,违规问题的发生也暴露出全市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纪党规于不顾,仍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是典型的不收敛、不知止行为。目前,全市各级正在开展“3+1+X”纠正“四风”专项整治,以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吃喝等问题为重点,结合其他突出“四风”问题,正风肃纪、惩戒追究,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铸牢思想防线,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克服侥幸心理,杜绝节日不正之风。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思想自觉,善于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认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危害性,增强纪律敬畏,强化责任担当,绝不能找借口自开“天窗”或放弃职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各种不正之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一步不松,半寸不让,以破除“四风”顽瘴固疾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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