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警示教育,推动凤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凤县纪委近日通报3起营商环境市场领域典型案例:
1.宝鸡永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长海违规出借建筑资质,履职监管不力问题。2017年10月份左右,唐藏镇李家庄村村民黄三海听说唐藏镇李家庄村王家门要修建一座水泥桥,2017年12月5日曾长海安排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将本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借给了黄三海,借用永安建司的资质来参加村上的议标,并中标修建此项目。在实施该工程基础建设期间,永安建司没有向黄三海提供授权委托书,也没有派出项目经理参与此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2018年7月16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给予曾长海党内警告处分。
2.李家庄村村委会主任曹小林,对李家庄村王家门实施的水泥桥梁建设参与议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17年10月份左右,唐藏镇李家庄村村民黄三海听说唐藏镇李家庄村王家门要修建一座水泥桥,曹小林作为李家庄村村委会主任,对李家庄村王家门实施的水泥桥梁建设参与议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把关不严,使未获得永安公司书面授权的项目承建人黄三海违规取得李家庄村王家门水泥桥工程项目的建设权。2018年7月22日,唐藏镇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给予曹小林党内警告处分。
3.李家庄村监委会主任徐纪明,对李家庄村王家门实施的水泥桥梁建设参与议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17年10月份左右,唐藏镇李家庄村村民黄三海听说唐藏镇李家庄村王家门要修建一座水泥桥,徐纪明作为李家庄村村监委会主任,对李家庄村王家门实施的水泥桥梁建设参与议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把关不严,使未获得永安公司书面授权的项目承建人黄三海违规取得李家庄村王家门水泥桥工程项目的建设权。2018年7月22日,唐藏镇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给予徐纪明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