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助力全县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期扶风县公开通报了3起“三个助力”典型案例。
1. 杏林镇菊花村党支部副书记李葆华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2015年,李葆华在新庄基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通过提供在别处拍摄的房屋改造前和改造中照片的方式,为自己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500元。2018年7月,李葆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额退回。
2. 召公镇官道村电工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不缴纳电费的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官道村电工孙向林、赵连科将自己应缴的电费分摊给本村其他用电户,平均拖欠电费458.44元。2017年11月,孙向林、赵连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拖欠资金已全部上缴。
3. 绛帐镇大营村党支部书记宁宽劳参与砂场经营并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的问题。2002年至2015年,宁宽劳以股东身份参与绛帐镇南仵砂石厂经营,并在采砂许可证到期后仍非法占用土地挖砂堆砂,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2018年8月,宁宽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秦岭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精准扶贫脱贫、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的安排部署上来,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贯彻落实纪律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屡屡出现违纪问题的,一律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