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陇县粮食局原局长陈广林、出纳刘宏星公款购买鞭炮、被面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贺车问题。2016年1月,陈广林、刘宏星以单位名义,分2次购买鞭炮、被面(总价值330元)祝贺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购买新车。陈广林、刘宏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河北镇兰家堡村原村支书兰治明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2011年3月至2013年1月,兰治明及兰家堡村干部多次在河北镇清河街道恒源饭店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温水镇草滩村党支部书记马焕生违规公款办福利问题。2013年,马焕生公款为村组干部12人办福利,花费496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