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助力全区市场环境规范,近日,金台区通报3起市场环境规范领域典型案例:
1、金台区工信局原经济运行股股长刘虎林,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企业负责人钱物。2017年5月19日,区工信局党工委给予刘虎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金台区林业局原局长宋科,在拨付工程款过程中监管不力,致使工程队逾期未转付财政专项资金,鉴于其主动纠改, 2017年6月28日,区纪委对宋科进行提醒谈话。
3、陈仓镇团结社区一组组长陈天明,非法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2017年6月30日,陈仓镇纪委给予陈天明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