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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7-08-31 10:23  来源:   作者:市纪委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日前,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金台区人大原副主任王胜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问题。2013年,王胜利违规收受现金、购物卡合计3500元;将私人购买的手机及其他个人支出18420元在公款中予以报销。王胜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市林业工作站野生动物保护科科长郭海违规收受服务对象购物卡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郭海在办理《野生动物许可证》期间,违规收受服务对象1000元购物卡和2000元现金。郭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凤翔县水利局财务股股长王振飞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25日,王振飞在操办儿子婚事过程中,申报婚宴规模30桌,实际操办38桌,超过向组织申报的操办范围。王振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眉县金渠镇红星村村委会主任王金胜违规为村干部发放补助问题。2016年,王金胜违规用公款为村干部发放各类补助,合计40080元。王金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持久战和攻坚战,必须以滴水穿石的恒心和毅力抓下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往深处抓、朝实处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享乐奢靡,紧盯隐形变异,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对“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以严肃问责促进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为党的十九大交上作风建设的优秀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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