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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做好执纪审查工作的几点体会

时间:2018-11-28 17:27  来源:金台区纪委监委   作者:杨 凯   点击:
  执纪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战线上的新兵,在领导点拨、同事帮助、自我努力,我从一名不懂纪检监察工作逐步成长为一名业务骨干,对执纪审查工作也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
  执纪审查要突出政治导向。纪检监察机关成立的初衷,是保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能够一以贯之地贯彻执行。因此,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党内“公检法”,它不同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而是政治机关。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就决定了纪委监委的执纪审查工作必须树立政治导向,突出政治性。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反腐败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进行。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审查中要切实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中,重点瞄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中列举出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还要在执纪审查中对被审查对象进行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其进行廉洁教育,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使政治机关的功能充分发挥。
  执纪审查要依法依规依纪。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规依纪履职,是党章和监察法的严肃要求,更是推动依法治国和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细则(试行)》等,对纪检机关依规依纪履职提供了指导;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全国人大又制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让监察委员会履职尽责有了法律准绳。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方面在我们履职过程中,我们必须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凡事都要实事求是,于法有据;要坚持一切以事实为依据,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以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为准绳,正确判断是非、严格执纪审查程序、准确定性量纪。另一方面,打铁必须自身硬。用好用准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前提是自身必须熟练掌握,烂熟于心。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用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武装头脑,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使其成为执纪审查中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成为纪法兼通的“专才”。
  执纪审查要精准精细精确。执纪审查是事关被审查对象的政治前途和命运,事关一个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必须严肃认真对待。从接到信访件开始到审理完毕给予相关处理,都必须全程做到精准精细精确。
  首先,问题线索要精准判断。目前,纪检监察机关不同程度的面临着线索零碎、内容复杂、形式多样等问题,最近我所在的第五纪检监察室收到的几个信访件就存在100多字包含五六个问题,每个问题都点到为止,描述不清;信访件里同一个问题多头举报,重复举报;举报内容有的情况不实,内容来源凭空猜想或者道听途说。拿到这样的信访件,必须本着精准思维,认真系统的梳理举报人所反映的重点人、重点事,精准定位被反映内容的核心所在,从而客观、全面、系统的进行研判,精准定位问题的处理方向。
  其次,组织调查要精细。对需要进一步调查的问题线索,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开展调查工作。一方面,要精心制定初核方案和调查方案。针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精细化剖解每一个需要核实的问题,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环节和主要疑点,尽可能预判调查工作中面临的各项问题,为后期开展调查取证、谈话询问等做好充足准备。另一方面,要精心组织调查,特别是证据材料的调取和固定。近期,在查办一起工程领域的案件时,立即调取被审查人所在单位的各项账目票据、会议记录、工程相关资料等第一手“新鲜”证据,并从书证中发现了大量问题,为后期询问和谈话备足了“弹药”。在谈话和询问环节,我们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理顺思路,对一些需要核实的重要问题采用了迂回的策略。不论是调查取证,询问谈话,还是后期立案的各项程序,都必须做到精细化,只有这样才能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最后,定性量纪要精确。定性量纪是执纪审查的核心环节,是重中之重,因此必须做到精确无误。例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时间是2018年10月1日,对于跨越新修订条例施行日期的违纪行为,在具体适用条例时,就应该根据中央纪委有关业务室提出的三个原则具体适用。再比如对于公立医院普通党员医生使用处方权开药,收受医药代表药品回扣行为,在进行定性量纪时具体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党员违法追究责任,还是按照第一百一十一条违反廉洁纪律的兜底条款进行处理,这些都必须经过认真的思考,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作出公正、精确、科学、合理的处理。
  执纪审查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我们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做党的“纪律部队”的“好兵”;执纪审查工作是一项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我们严守纪律,一丝不苟,不能“差不多”,否则就会“差很多”;执纪审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学无止境,需要我们深入学习《党章》《条例》《准则》学深悟透,运用自如,定性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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