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宝鸡市扶风县的廉政教育基地、县博物馆里,有一块明朝的石碑引人注目,石碑上刻着嘉靖年间扶风知县孙科的 “朔望自警誓词”。
“朔望自警誓词”的内容是:“张官置吏,本以为民。守官之法,廉仁公勤。克念四善,毋负所生。贪财害人,灾必逮身。右誓词非敢以律人也,第人心每成于有誓。科中人之资,必征色发声而后喻也!矢之于神,朔望一宣谕。庶心有所畏而不放,夜气不拮于旦昼,而心迹亦因是以白也!因县民赵从周欲勒诸石,谨以立词之意告赵子。时嘉靖戊午春三月,知扶风县事普安孙科谨识,赵从周谨刻石”。
上述誓词的大意是:“做官的根本是为民,廉洁、爱民、奉公和勤政是为官的准则,时时莫忘这个准则,不要让百姓失望!官员如果贪财、残害百姓,离灾祸就不远了!刻以上誓词不敢用来约束他人,而是为了自律自省,不过我发现,人一旦立下誓言,做事情往往成竹在胸。我孙科是平常人、禀赋一般,我在这里向神灵发誓:一定会早晚诵读、牢记于心并潜移默化地去执行它。我观日月星辰之变,自有无穷奥妙和法则,正像那日有黑白、月有圆缺,一切岂不有主宰?我期望我这个为人医食的父母官,常怀战战兢兢之心,不放纵自己,恪尽职守、清白做人。县民赵从周准备在殿廊修好后立石纪念,我告诉他将这段誓词刻在碑上。嘉靖戊午(1558年)春三月扶风知县孙科记”。
孙科从日有黑白更替、月有朔望之变的宇宙法则中,悟透做人之本、为官之基,强调人对上天应该有敬畏之心,为官之人切不可蝇营狗苟、贪赃枉法。他把感悟以誓词形式刻在碑上,常念常思。如今,这块誓词碑还完整保存在扶风县博物馆里,吸引着大批的领导干部、群众前来参观受教。
据扶风县志记载,孙科是贵州普安州人,举人出身,于嘉靖三十五年(1556)来扶风做县令,后升任太仓知州。在扶风县任上,他先后组织民力修建扶风城墙、门楼和城隍庙等。位于扶风老区的城隍庙(县博物馆),现完整保持着当年的建筑格局,扶风县博物馆馆长汪玉堂介绍,该庙有“关中西府第一城隍庙”的美誉。据庙存万历四十二年(1614)的两通石碑记载,该庙从明初修到了明末,才奠定了现在的基础和规模。
也许孙科在重修城隍庙大殿两廊时,就酝酿着在庙墙上留下点什么,于是留下一块独特的碑。进入城隍庙古建群中建筑最早、面积最大、最具明代建筑风格的正殿,正门两侧镶嵌砖雕虬龙,虬龙之间镶嵌“朔望自警誓词”碑,碑长70厘米、宽45厘米,青石花雕镶边,文字历历在目,细读令人回味无穷。
誓词碑刻于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立碑受到一些事件的影响。1557年、1558年先后发生大同右卫解围、蓟州镇军士逃亡事件,戍防官员贪污受贿、侵吞军费、废弛防务,加之倭寇进犯浙江福建、华州地震等,中央财政入不敷出,以致在年底嘉靖帝责令户部尚书,以后内库岁派银数不许再亏欠了——可见,贪官竟把皇帝都吃穷了!
“守官之法,廉仁公勤”,多事之秋,更是对官吏的拷责。孙科一介五六品地方官,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勇为天下百官树良心碑,称道德秤,可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