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为我们进一步破解“谁来监督纪委”、如何防止“灯下黑”,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打铁必须自身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出的纪实专题片《国家监察》,片头立在水面上、闪着光的“监”的甲骨文字形令人印象深刻。追本溯源,观察、监察别人是“监”的引申义,本义原是以水为镜,临水自照,看看自己有什么缺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邹开红文章《努力构建完善的纪检监察法规体系》也认为,即将制定的“监察官法”应定位为责任法。可见,时常揽镜自照、做“铁打”的人,自古以来都是监督者应该首先明确和能够接受的理念。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纪检监察队伍说到底是一支纪律部队,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双重职责,在关乎人心向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有着重要的使命担当。拒绝“灯下黑”,确保自身硬,才能要求别人、管住别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记住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时刻警惕被“围猎”、被腐蚀,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方能监观四方,勇打胜仗,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