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追赶超越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落实追赶超越要求,不断开创信息工作新局面,结合《宝鸡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请各县区纪委、市级派驻机构和委局机关各室部认真学习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目标
全面提升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着力追赶咸阳市,超越汉中市、商洛市,年终考核跻身全省前三位,保持全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促进信息工作更好地为纪检监察工作大局服务、相得益彰。
二、报送重点
纪检监察信息重点报送以下内容:
1.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省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2. 查办的重大典型案件及案例分析;
3. 突发性事件或重大紧急情况和反腐倡廉舆情及处置情况;
4.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经验及创新做法、特色亮点工作;
5.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6. 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等情况。
报送信息内容要注重分析归纳和挖掘提炼,主线清晰、观点鲜明、文字精炼、数据及例证具体实在,报送时电子邮件主题规范统一(由单位名称、年份、报送序号、信息标题组成,如:金台区2017-1“四种形态”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三、量化指标
(一)信息采用分值计算办法
各单位编报信息被省纪委办公厅纪检监察信息采用的每篇计20分,其中综合采用的依据提供素材质量分解计分,省纪委监察厅领导批示每篇加50分;被市纪委办公室采用的每篇计10分,综合调研类信息采用每篇计20分,市纪委监察局领导批示每篇加20分。
(二)目标任务
县区纪委:
1. 每月报送高质量信息4条以上,其中综合调研类信息不少于1条,全年信息总量不少于50条。
2. 全年被市纪委《纪检监察信息》采编(下发或上报)10条以上,被市纪委领导批示不少于2条;
3. 全年被省纪委《纪检监察信息》采编(下发或上报)不少于2条,其中单发1条以上,被省纪委领导批示1条以上。
市级派驻机构:
1. 每月报送信息2条以上,全年不少于25条。
2. 全年被市纪委《纪检监察信息》采编不少于2条。
委局各室部:
全年报送信息6条以上。
市纪委办公室:
每周报送省纪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信息2条以上。
以上信息编报任务纳入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四、机制保障
1. 信息例会制度。各县区纪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会或培训会,分析研究中省市纪委信息采编情况,明确报送重点,提高信息编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选题报送制度。各县区纪委、市级派驻机构结合实际,主动发现、深入思考信息报送重点,每月25日前向市纪委办公室报送下一月信息选题,市纪委办公室对上报选题分析筛选,并与省纪委沟通确定后,下发至各县区各部门进行编报。
3. 信息约稿制度。市纪委办公室结合省纪委约稿及全市纪检监察信息重点选题,向县区纪委、市级派驻机构进行约稿,承担约稿任务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及时编报。
4. 通报约谈制度。市纪委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单位信息采用情况进行汇总排名,并下发通报。对排名后三位或信息工作滞后的县区纪委、市级派驻机构负责人,由市纪委领导进行约谈。
5. 跟班学习制度。各县区纪委确定1名信息员,轮流在市纪委办公室跟班学习,通过以干代训,带动提升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整体水平。跟班学习期间,信息员编写的信息至少每月有2条以上被省纪委办公厅或市委办公室采用。
五、工作力量
1. 各县区纪委书记、市级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区办公室主任、市级部门监察室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做好信息收集、编报、审核等各项工作。
2. 各县区纪委要在确定1名专职信息采编人员的同时,积极推行全员办信息制度,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编写信息的主动性,凝聚信息工作合力。
3. 市纪委办公室在各县区纪委、市级派驻机构及委局各室部中确定部分优秀信息员,作为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骨干力量,分配任务,动态管理,优先采用、上报。
六、联系方式
1. 电话:0917-3260592
2. 信息发送邮箱:bjjwxx@163.com
3. 宝鸡纪检监察信息QQ群:271660076
4. 宝鸡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