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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纪检监察信息第9期

时间:2016-03-24 10:04  来源:未知   作者:宝鸡纪检监察网   点击:
运用“四种形态”向精准化执纪迈进
  四种形态,四个层级,四种执纪尺度。纪检机关要从政策、业务层面去找准定位,对照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以及相关的党规党纪,调校“瞄准镜”,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一、践行“精准执纪”要求
  定位要精准。回归党章的原教旨,一切向着“纪律”发力。一是要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对破坏纪律的行为零容忍,把涉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分层次突出落实责任。党员干部处于各单位党组织的“最短半径”之内。要层层传导责任,落实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等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与组织部门互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扫好“门前雪”。纪委要深化“三转”成果,加强对主责部门的“再监督、再检查”,聚焦主业不走神。三是要定位靶心。优先处置“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放大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
  研判要精准。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将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突出并具体化,针对六大纪律开出负面清单,便于纪检机关“对照检查”、“精准断案”。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是要注重从信访举报、作风督查、执法监察、纠风治理、网络舆情等途径发现问题,形成问题线索的“大数据”库。二是要对进入视线的线索予以甄别,初步判断属于六大纪律的哪一类,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解”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不查清楚绝不“放过”。三是要按照“规范、合法、有效”的要求及时提取和核查违纪证据,当事人或相关组织是什么态度、是否已启动“纠错”机制,在量纪中给予一定考虑。从“四种形态”的梯级描述中,分析线索的违纪行为属于初病、小病,还是大病。
  处罚要精准。冲着纪律去,严格按法规和制度要求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一是要用纪律的语言描述违纪行为,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环节都必须以纪律为尺子,对情节相对简单的案件,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二是要对社会关切度、群众期望值高的违纪案件从快、从重处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严重违纪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比如征地拆迁、惠农资金、低保医保、扶贫救济等案件要迅速查清违纪事实,第一时间精准打击。三是要依纪依法监督执纪,运用心理学、逻辑学、语言学等知识和原理开展纪律审查工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受理、分流、处理等一体化管理,提高处罚精准度。四是要综合运用多种形态,对牵涉多人的违纪案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最轻的进行约谈、教育,稍轻一点的给予轻处分,较严重的给予重处分,特别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
  二、提升“精准执纪”力度
  实力、合力、压力是精确打击的三个重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自己练好内功,精准监督执纪,还要从面上担负起教育和处理党员干部的先导、统筹角色。
  提高专业水准。“四种形态”对问题审查、处理处置、处分追究提出了比以往更高的专业性要求。要主动把关口前移到盯违纪上来。以零容忍、零漏网、零闪失的态度执纪,真正管住绝大多数,做到纪律审查无盲区、全覆盖。要涵养执纪内力。消除纪检干部的知识盲区,弥补操作运行的技能短板,确保准确到位、精准适度、合纪合规,提高对党规党纪处理违纪问题的把握能力。要完善精细化制度和流程。畅通问题反映、线索处置、调查核实、纪律执行之间的渠道,在谈话、处分手续、格式等方面,建立一套易把握、易操作的规范格式。
  形成联动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和相关部门联动执纪。加强与组织部门联动。推动领导干部常态化监督管理,对涉嫌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曝光、职务调整、责令免职等组织措施。加强与检察、审计、财政、公安等部门的技术合作。整合各种渠道和技术资源,共享相关信息,及时捕捉问题线索,形成践行“四种形态”的默契和合力。
 
 
实践“四种形态”不能生搬硬套固化僵化
  正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应避免生搬硬套、固化僵化,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结合实际灵活运用,不能缚手缚脚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高度凝练的理念和原则。这样的理念和原则是在丰富多彩的实践基础上高度概括出来的,反映的是管党治党和监督执纪的规律,具有普遍适用的特点。我们在实践中,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考虑事物的“个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把握、科学运用。切忌脱离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把“四种形态”当成“四个筐”,机械对应、生搬硬套。
  实践“四种形态”要根据实际变化动态调整。“四种形态”是针对从轻到重四种层次的违纪行为开出的四种不同“药方”。要知道,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属性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改变,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违纪线索也可能会发生变化,实践“四种形态”也必须随之而变,而不能“以不变应万变”。正如医生给病人看病,首先要初步诊断病情轻重、做到对症下药,既不能对普通感冒下猛药,也不能对必须开刀手术的急重病症采取姑息疗法。同时更要认识到,采取的措施不是一劳永逸、静止不变的,须时时关注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对症施治,调整用药。
  二、坚持实事求是,不能人为搞“宏观调控”
  “四种形态”是正确把握规律开展监督执纪的必然状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在深入总结提炼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对违纪行为发展规律和执纪监督规律的客观反映。只要坚持学深悟透、准确把握、正确运用,监督执纪最终的结果就必然会呈现“四种形态”。
  实践“四种形态”要尊重事实。切忌违背事实搞所谓“宏观调控”,人为地增加或减少某种形态,刻意营造看似漂亮的“四种形态”分布图。一切都要从实际出发,是哪一种违纪行为就采取相应的监督执纪措施,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这是实事求是,也是依规治党。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是“特赦令”。社会上有一种误解认为,实践“四种形态”,是“打虎”力度要减弱。甚至一些纪检干部也有这种错误认识,以为实践中就是要层层降低形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些错误认识不仅违背实事求是的原则,也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论的精神实质、与依规管党治党的方针背道而驰,更与“打虎”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要求严重脱节。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是“特赦令”,而是“全面从严令”、“挺纪在前令”、“抓早抓小令”。所以,王岐山同志强调,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
  三、在实践中创新发展,不能固化僵化
  创新发展是一切科学理论保持生命力的必由之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论也不例外,其本身就是在丰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实践中进行理论创新的结果,也必将在指导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发展。
实践“四种形态”遇到的现实问题为其创新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一种新的理论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尤其是初期,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一点都不奇怪。“四种形态”实践过程中,有的反映“红脸出汗”容易流于形式,有的反映函询作用不尽理想,有的反映谈话轻重不好把握,等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不能畏首畏尾,而是要积极开动脑筋想办法。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我们都要转变工作理念、思路方法。要在解决问题中加深对“四种形态”的理解,实现“四种形态”理论的丰富完善和创新发展。
  总之,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我们的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都提出了较高要求。我们一定要准确理解,做到灵活运用,注重创新发展,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招生奖”招来麻烦事
 一、事件回顾
  2014年7月,眼瞅着招生季即将来临,福建省明溪县职业中学校长黄海洪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一心想着如何为学校争取更多生源。
  几经考量,一个想法在黄海洪脑海中初步形成。于是他赶忙叫来学校教务处主任阙某商量。
  “今年招生困难,得发动教职工们帮忙招生!”黄海洪直奔主题。
  “那怎么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呢?”阙某问。
  “每个教职工动员学生到我校就读,每招一名学生奖励500元,这样大家就有了动力。”
  黄海洪为自己的招生“妙计”颇感得意,不过阙某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校长,按规定,招生奖金不能从学校账面上正常支出,咋办?”
  “那就将返还学费放在学校财务账外,用于发放老师们的招生奖励和补贴。”
  明知违规的黄海洪,为了“保住生源”,仍旧决定冒一回险。他认为招生奖励是普遍做法,为了学校事业发展,只要自己不贪不占,肯定没问题。
  “这事就交给你具体经办!”接到任务后,阙某便按照黄海洪的“指示”,着手实施了奖励性招生计划。
  招生工作结束后,该校便以“教师授课工资”的名义从返还学费小金库中套取现金3.53万元。据查,小金库总金额为12.63万元。
  2014年11月19日,黄海洪兑现承诺,为25名教师发放秋季招生奖励2万元;同时,为19名教学点教师发放讲课酬金1.53万元。
二、查处经过
  2015年初,明溪县纪委信访室接到群众来电,反映该县职业中学在与外校联合办学过程中私设小金库,违规给教师发放招生奖励等问题。
  该县纪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对反映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经过一番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调查组掌握了大量的证据材料,便决定直接与县职业中学校长黄海洪接触。
  “这两份教师讲课酬金发放表是怎么回事?”调查人员开门见山地问。
  “是作为联合办学教学点的授课教师讲课酬金,属于正常的教学支出,按照联合办学协议发放的。”黄海洪故作镇定地说。
  “既然是正常支出,学校账户明细账单为何没有相关的收支记录?这些钱是从哪里支出的?”调查人员继续追问。
  “这、这……是从挂外账那里支出的。挂外账是为了方便支付教师招生奖励,想以此扩大生源……”黄海洪只得承认。
  经查,2012年至2014年间,明溪县职业中学在与外校联合办学过程中,采取不入账的方式将办学返还的学费转至账外私设小金库,并从中违规发放教师讲课酬金和招生奖励3.53万元,黄海洪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啊,是我自己缺乏纪律意识,滥发奖金补贴……”黄海洪后悔不已。
  最终,明溪县纪委给予黄海洪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小金库结余款9.1万余元。
三、案例点评
  纪律是底线,是每位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本案例中的黄海洪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招生奖励是各地“通行”做法,便顶风违纪向教职工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结果生源留住了,自己却被查处问责。此案再次警示我们:违纪之事君莫为,违规“通行”做法行不通。切莫视纪律为儿戏,把规矩当耳旁风。
  剖析个中原因,既有黄海洪纪律意识不强、抱有侥幸心理等主观因素,也有对小金库监管不到位等外在因素。因此,在纠治滥发奖金、津补贴等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使其树牢纪律意识、守住底线;另一方面,要以常态化的巡察、制度化的阳光公开等方式,铲除小金库的生存土壤,进而对“四风”问题来一个釜底抽薪,有效遏制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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