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管理,眉县纪委监委出台《问题线索专题会议制度》,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增强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的时效性、准确性。
明晰清单定“准星”。制度明确规定重复检举控告经调查处置仍然持续检举控告的;承办部门在立案与否上存在分歧或把握不准的;承办部门久拖未结或办理有难度的;检举重要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需要重点查办、重点核查、重点督办等五类问题线索由专题会议集体研判,确保研究事项范围明、效率高。
规范流程画“坐标”。专题会议由案管室负责提出意见,报委机关主要领导批准后召开,针对问题反映集中、时效要求高、调查处理后持续举报、处置难度大等问题线索,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审定,提出具体意见和办理要求。
夯实责任稳“地基”。强化部门协作,畅通问题线索办理机制,明确由案管室负责会议组织协调,相关室做好会议材料起草、印发和收回工作。专题会议确定问题线索处置方案后,由涉及纪检监察室负责具体执行,案管室及信访室督办落实,定期向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严明纪律守“关口”。针对不同类型问题线索,细化参会人员范围,规定除分管案管工作的领导和案管室负责人全程参会外,其他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根据会议涉及内容参会。同时要求线索管理、办理及督办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凡发生泄密或其他问题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今年以来,共召开问题线索专题会议3次,分析研判问题线索10件,对7件重复检举控告问题线索集体审议予以了结,2件疑难问题线索予以立案,1件重点问题线索予以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有效提升了问题线索处置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