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三届宝鸡市委第二轮巡察对本轮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在主动谋划自身巡察整改任务的同时,积极与本轮被巡察的两个监督单位贯通联动,共同商议、分析研判,形成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为下一步扎实有效的整改奠定基础。
一是制定高标准、可操作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到位、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被监督单位实际情况逐项研究,积极与联系室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加以完善,制定7条整改措施。方案确定后分别与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就整改措施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进行讨论,再次完善后由被巡察单位融入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按要求报送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
二是切实强化巡察整改的针对性、有效性。纪检监察组一方面督促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统筹研究,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提升整改质量。另一方面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在整改上的贯通联动作用,共同谋划整改方案,形成工作合力,在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的同时,协助被巡察单位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三是既要“当下改”也要“长久立”。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巡察发现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选好工作切口,以点带面,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聚焦不够等突出问题;也注重完善“长久立”的机制,把责任细化落实到2023年全年工作任务当中去,明确工作时效和责任,举一反三、延伸拓展,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