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县委深入贯彻《关于加强中央巡视机构与中央组织部协作配合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巡察队伍建设,通过建机制、立制度、抓执行,初步探索建成“选配-锻炼-考核-激励-监督”的巡察干部管理体系,打造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巡察干部队伍。
逢进必查,把好挑选关。制定出台《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及人员抽调与管理暂行办法》,组建巡察人才库,从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纪律关、能力关、身体关等方面严把“入口关”。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先后3次组织对巡察工作人才库进行了优化调整,将人才库人员由200人精减到100人,真正把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信念坚定、敢于担当、作风优良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巡察工作人才库中。
政治引领,把好培训关。坚持每轮举办巡察干部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委巡察办和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单位)专业人员开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组织经验丰富的专职巡察干部开展政治巡察内涵、方式方法流程、巡察纪律要求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为巡察干部“集中充电”21次512人次,不断提升巡察干部从政治上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严格考核,把好导向关。出台《巡察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县委巡察抽调干部考评办法》,建立巡察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从任务完成质量、工作规范、队伍管理等方面,由书记专题会、领导小组和巡察办对巡察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评定。同时,由巡察组结合巡察干部工作表现作出书面鉴定,抄送县委组织部和本人所在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先后组织对巡察组工作考核评定4轮次,为272名巡察抽调干部出具巡察鉴定,对91名巡察干部进行了组内考评。
激发动力,把好激励关。出台《眉县巡察岗位干部培养锻炼办法(试行)》,县委巡察办结合考核评价结果,从连续参与两轮以上巡察(含两轮)的人员中提出优秀抽调干部人选,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委通报表扬。同时,注重在巡察工作中发现、选拔干部,对于政治过硬、表现突出、敢于担当的干部向所在单位和县委组织部提出提拔重用建议。县委先后对30名优秀巡察干部进行大会通报表彰,53名参与巡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严管厚爱,把好纪律关。从严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管理,制定《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后评估制度(试行)》,通过自我评估、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接受信访、领导评价等方式对巡察干部巡察期间执行六项纪律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同时,注重发挥我县张载祠、市家风馆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资源优势,组织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将廉政教育和开展巡视巡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不断强化巡察干部法纪意识。先后发放巡察组纪律作风调查问卷3000余份,开展主题党日和警示教育20余次。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未出现违纪违法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