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截至2022年10月13日,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的6个市委巡察组完成对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志办、市政府研究室、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等12个单位的进驻工作,新一轮常规巡察全面展开。
市委各巡察组召开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见面沟通会,传达学习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通报巡察工作方式、巡察工作重点和协作配合等有关事项。
进驻动员会上,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围绕开展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监督重点、工作要求等,讲了三点意见。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本次巡察的重要意义。巡察是政治巡察,要自觉融入大势大局,督促各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市委巡察组将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紧扣“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同时,也将深入了解近年来巡视巡察反馈、审计发现指出和集中性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市委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上承担着共同的政治责任。被巡察党组织和各级党员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市委巡察组将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维护巡察队伍良好形象。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讲话,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扎实履职尽责,主动接受监督,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同题共答的行动,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
根据安排,市委6个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5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等,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28日。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分别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