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底,中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发文要求各县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切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持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我们认真总结十六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访式”督导检查的工作经验,探索出台眉县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办法,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改到位、出实效。”眉县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说。
《眉县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围绕“谁来评”“怎么评”“评什么”“怎么用”制定评估办法,为全面、准确评估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成效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手册”。
谁来评。《办法》明确指出,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后3个月内,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县纪委监委机关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怎么评。《办法》提出,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走访、问卷测评、侧面了解佐证等方式方法进行实地评估,并综合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任务落实、追责问责,群众满意度等因素,逐条逐项打分进行分析研判,形成评估报告。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综合评价研判后,形成巡察整改情况评估综合报告,并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汇报。
评什么。为破解巡察整改不知道改什么、怎么改、达到什么样效果等难题,《办法》从“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巡察整改追责问责”“巡察整改满意度测评”“巡察整改加分项目”5项内容39项指标细化设计《眉县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打分表》,使得原则要求精细化、定性指标定量化、抽象任务具体化,力求客观、真实、准确评估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成效。
怎么用。《办法》坚持整改落实与成果运用相结合,将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并纳入被巡察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及时总结推广被巡察党组织在开展巡察整改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对巡察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甚至拖拉推诿、阳奉阴违、虚假整改的,按照有关程序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问责,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提升以案促改效能;对经巡察整改成效“再评估”依然为“一般”“较差”等次的被巡察党组织,对被巡察单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实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综合效应。
据悉,下一步眉县县委巡察机构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评估机制,出台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各责任主体具体职责,着力破解巡察整改走过场、巡察日常监督不及时等问题,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做到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