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眉县把做实巡察整改作为开展“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从领导力量、制度机制建设、线索处置三方面精准发力,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夯实县级分管领导责任,确保巡察整改推动有力。建立《县委常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联系督促巡察整改工作制度》,相关领导共参加反馈会议42场次。通过参加巡察动员会和反馈会、指导整方案、促整改进度等方式,教育引导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站在“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和对人民不负责”、把抓好整改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和践行“两个维护”试金石的高度强化对整改工作的认识,以压力传导促进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夯实齐抓共管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形成合力。制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巡察情况“五方抄送”制度(分管县级领导、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被巡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巡察监督与纪律、监察、派驻监督的贯通衔接,持续压紧纪委相关室部、组织部门相关组室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每轮巡察后都将问题“清单式”移交,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依据和抓手。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纪(工)委“探头”作用,跟进督办、紧盯不放。对书记专题会点出的重点人、重点事建立台账,挂号重点跟踪督办,保证了良好的整改效果。目前,全县被巡察过的47个镇街、部门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广大群众比较不满意。
夯实问题线索处置责任,确保巡察成果有震慑力。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的原则,紧紧围绕问题线索,压茬督导督办。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纪(工)委积极履职尽责,认真核实,严肃查处。县财政局、人社局根据巡察发现的部分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及时启动了违规发放津补贴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县总工会根据巡察发现的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及时对全县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切实发挥了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截至目前,巡察移交的120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088个,移交的446条线索已基本办结。巡察移交线索共立案41件,党纪政务处分42人,移送司法3人,为谱写眉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