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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强化“六项”机制 提升巡察质量

时间:2020-05-09 15:13  来源: 千阳县委巡察办   作者:王志刚   点击:

市委巡察办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知之后,千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巡察办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千阳县巡察工作实际,创新巡察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巡察质量。

一是建立县委书记专题会集中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机制。先后有5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书记专题汇报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接受县委审议。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倾向性问题,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

二是建立县级分管领导参加被巡察单位动员会反馈会机制。先后有9名县级领导参加了被巡察单位动员、反馈会议,进一步提升了巡察工作威信,压实了整改责任。

三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责和责任,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落地。

四是建立巡察整改评估制度。集中督查结束后,县委巡察办采取召开会议、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形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集中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五是建立临时党支部制度。加强县委巡察组临时抽调、借调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发挥新形势下党支部在巡察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六是拟出台《加强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和县政法机关工作协作协调机制的意见》,现正在征求意见。明确了县委巡察办与相关部门协作事项,强化县委巡察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一体落实,提升巡察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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